为什么称呼别墅?
因为“墅”指的都是住宅,而别墅是其中的一种,所以以“墅”命名。 《现代汉语词典》(2016)对“墅”的解释如下: “宅”指一般房屋,“第”特指官僚贵族的大宅子。现在也用来专指别墅。
《新华字典》(2013修订版)对“墅”的解释如下: “家”和“室”都指房子,但“家”比“室”范围广,室内室外都可以用“家”字表示;现在把“家”用在建筑物名称的动词“筑”“造”前面,构成“筑家”“建家”等词,并进而用作建造房屋的建筑材料——“砖瓦”的“瓦”。
从以上释义可以看出,无论是“宅”还是“堡”(旧时用来指称别墅),还是“墅”本身,最初的意思都是指一般的房屋建筑。而“宅”这种房屋,在古代还分了好多种,有“里巷之居”(《孟子·公孙丑下》)、“百姓人家”(《史记·孔子世家》)之类的平民住所,也有达官贵人的“宫室”(《战国策·齐策一》)、富豪人家的“甲第”(《史记·货殖列传》)等等。可见“宅”与“舍”一样,是个范围极其广泛的名词。
在今天的汉语中,“宅”字仍然可以泛指任何住房,甚至用于楼房(《现代汉语词典》2016);而“屋”则只能指一般的平房。 至于“园”“林”“山庄”“庭园”“院落”之类,都是古书中用来指称别墅的一个个具体的名称。它们或是文人雅士的别业,或是有权势者的游乐之处,当然都是建在城外的。秦越人(约前400年—前200年左右)的别墅就在邯郸郊外(见《史记·卷一千三百五十二·龟策列传》),陶渊明(352—427)的别墅则在浔阳城外。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