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护栏有权拆除么?
一、法律规定 《住宅设计规范》规定,阳台栏板高度不应低于1.1米。而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管理规范》中则明确规定,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应为1.05米以上。
二、相关新闻 2012年4月3日《北京晚报》报道:在东城区某小区里,一个6岁男孩从自家4楼阳台坠落身亡。事发时家里只有母亲一人在家,男孩自己开了门并跑到了阳台上玩耍,结果不慎踩空坠楼。据家属介绍,小区的楼房都有护栏,可这个楼的护栏是“拿铁”焊接而成的,中间没有钢管,而且护栏比一般建筑低一些。
2012年7月8日《新京报》报道:北京市朝阳区一小区9岁的女孩婷婷(化名),从5层高的家中突然跌落。经医院抢救,婷婷终因伤势过重死亡。孩子的奶奶说孩子生前喜欢坐在窗台上,因为客厅窗户没有安装防护网,所以悲剧发生了。事发后,婷婷的家人找到开发商和物业,但双方都拒绝承担责任。
三、律师说法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学源表示:关于阳台或者外窗外墙是否应当设立防护设施,国家并无强制性标准,但各地可以制定地方性标准。如果当地有强制标准的,那么按照该标准执行即可;如果没有强制标准,由建设方与业主自行约定;如果双方对阳台或者外窗外墙是否进行防护设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应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因此,本案中北京朝阳区的居民所居住的房屋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看其所在地区是否有关于外飘窗处设立的防盗网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该标准,则要按照该标准执行;如没有该标准,小区内的其他业主也没有就外飘窗是否需要做防护措施形成约定的,则应视为符合约定,即符合合同的目的一般标准——安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不能将自家的防盗网给拆除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当建筑外墙为不开洞墙体时,每层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小于1米,但是在实务当中,有的地方政府的标准高于这一要求也有可能出现上述案例中的情形。因此在进行装修改造时,最好事先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国家及地区的相关规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四、律师提示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高楼的外墙上是没有安装任何设施的。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这些建筑物是在建规颁布实施之后才建成的,因此不必再去遵守其中的规定。但是对于那些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的房子而言,由于当时还没有建规出台,且当时的法律也不允许对建筑物的外观进行变更,故此这些老式建筑的外墙基本上都是没有任何防护设施。 对于已经建成多年的老房子来说,要改变现状几乎是不可能的。对此,我们只能提醒住户小心谨慎地使用,以免发生意外。而对于正在兴建中的房子,我们可以参照一下建规的要求来决定是否增设防护设施,以便为自己打造一个安全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