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间做喷淋吗?
规范规定,公共建筑必须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一般指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住宅建筑是否设置视具体条件而定——如果设了,则必须和消防部门备案(设计时就要报审,施工完毕后还要报验);如果不设,同样也需报审、报验,但设计文件要求及相应措施应得到消防认可并满足要求。 当然需要设置了,而且现在新建的公建都强制要求设置,住宅建筑如果没有设置,是违反国家消防规定的,要重罚! 不过有些老的小区或者比较老的商住楼就不一定设置了,因为当时的建筑标准没有这么高,也没有那么严格,但是现在的这类房子一般都要求整改了。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8条规定,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商场等; 四层及以上的多功能厅室; 特等电影院及放映厅; 录像厅、歌舞厅、卡拉OK厅(含包房); 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电子游艺厅等。
另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规范》对各类建筑的喷淋系统设计做出了明确规定,如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每个防烟分区不应少于2只,且不宜多于4只;
2. 每个防火分区的吊顶上部不应少于2只,走道、房间顶部各不少于1只;
3. 无窗的房间,当床位超过6米时,宜加设1只;
4. 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周围,每15平方米应至少安装1只;
5. 大型电子计算机房及其他特殊建筑物,均应单独安装。 总之,根据规范要求,只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且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就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