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地下都是赠送吗?
并不是,现在很多的开发商都学精了,在宣传的时候把地下室也标注为“赠送”面积,实际上并非如此。 根据《房产交易合同》中约定,所谓的“赠送”其实指的是业主不用交纳物业费就可以使用绿地、草坪、公园等物业公共用房或是小区公共区域内属于业主共同的房屋和使用空间,这些房子通常没有明确产权归属或属于单独所有,但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公用设施,因此归全体业主共有并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仅指小区内);而开发商所谓的“赠送”则是将地下停车位、地下室等车库面积计入商品房销售面积,把这些本应算作公摊范围(100%-200%左右)的建筑面积按专用面积出售给业主。
不过,由于车位价格一般由当地政府制定最高限价标准,超过该标准就属不合理的过高定价,所以只要消费者仔细查看合同,还是能发现猫腻的。 有些赠送可能真的只是噱头而已——根据我国房地产及相关法规规定,阳台一律按照结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一半面积,无论是半封闭式阳台,还是封闭式阳台,只要没封住,就只算一半的面积。换句话说,开发商所谓的送半个阳台的说法是有法律支持的。
当然,这里也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这个阳台必须是结实的承重结构(混凝土梁柱),如果不是结实的承重结构,那么只能算一半的面积,即使您把它全部封闭起来也没有用。 阁楼一般情况下都属于赠送,但是请注意,这仅限于带阁楼房!如果是不带阁楼的顶层房屋,一般来说是不会有阁楼的,因为建筑设计时考虑到承重问题,不会在顶层房屋设计阁楼。如果真是碰到有阁楼的顶层房屋,那确实属于赠送面积,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顶层的房间一般都较矮,且无采光通风口,居住品质相对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