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面积多大?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建筑的外墙壁脚线至阳台地面的高度超过1.5米计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0.26 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外窗檐底大于2.2m的阳台、以一半面积计入建筑面积;外窗檐底小于2.2m的阳台和没有外窗檐的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各地在执行中有一定的差异,如有的规定低于两层的不算阳台,还有的不考虑阳台宽度只与是否封闭有关等。具体需要查看当地的规定。
补充一下,我上面说的只是建筑面积,不是套内面积! 至于阳台能不能算入套内面积,各地也有不同标准: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暂行规定》中相关规定:
(一)阳台是指供使用者进行户外活动,供休息和用于晾晒衣物的建筑物。根据其不同功能,可分为凸阳台、凹阳台和半凸半凹阳台三类。 (二)凸阳台由板、柱或梁、墙组成承重结构,其顶层有围护结构者应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者应计算1/2面积;凹阳台按其所占据的结构外壁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半凸半凹阳台,其顶盖部分的面积应予计算进入建筑面积,其裙板部分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现在新建的小区,凸阳台基本绝迹了,都是凸出的悬挑金属板或者玻璃板阳台。这样的阳台因为无法搭建支撑点(无法放置柱子或梁)所以无法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暂行规定》来算进套内面积的。但根据目前各地的执行情况来看,只要阳台是业主自行安装的,且开发商没有在销售广告中宣传过阳台,就都不计算进套内面积。因此,有些小区的露台被很多聪明的业主改造成了房间,并且能办到房产证,这也是一种方法吧~ 所以,如果一定要算阳台套内面积的话,那么对于凸阳台来说只有两种情况会计算:
①在广告中是作为凸出空间的,或者是用来做特殊用途的;②有开发商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一律不能算。 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说阳台必须给全免,而凸出的悬挑金属板或玻璃板阳台又不属于法律中的“阳台”范畴,因此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基本上只能看各个地方的执行力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