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大修基金怎么算?
2007年建设部修改了《住宅建筑规范》,其中对公摊面积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宅设计标准》,其中明确提出了低层住宅(一层或二层)的公摊面积不宜大于13%。 对高层和小高层住宅,虽然并未明确公摊面积的限值,但通过设置套型指标的方式对各类居住建筑的公摊面积进行了控制,详见下表。 对于此类建筑,现行规范并没有限制其公摊的面积,但是各地在审批此类建筑时会在容积率、建筑密度方面进行一定约束并要求其提供充足的公共配套设施。
从法律性质上讲,住宅房屋公摊面积属于业主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用于共用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第八十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办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的规定,业主可以就共有部分的使用、受益、费用承担等问题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且该约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则按合同约定确定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若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按上述有关产权归属的相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