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允许封阳台吗?
我们小区是6年前建成的,当时就有些人家擅自改动窗户了,不过只有两三户这样,毕竟要动钢筋结构,而且费用不低,所以没有全部这样做。 前几天开始,物业突然通知说,有人投诉,让我们把改过的窗户都恢复原样,否则就要报城管责令整改。我们的窗户是委托给装修公司做的,合同里注明了不能改变窗户的结构和外形,现在物业找来说要恢复,装修公司当然不肯,就以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对该部分进行维修(因为当初窗户破了,物业同意我们自行处理),双方僵持不下。 我们觉得,如果真要按照物业的要求把窗户复原,那我们的房屋主体结构也就改变了,势必得到房管局等部门的批准,而当初房屋验收的时候,我们是拿到了相关证明的,现在时隔几年又要复原,是不是合理?另外,当初改窗户的地方并没有严格按规范留施工洞,而是直接凿开混凝土,将窗框埋入墙体,这样一来,如果以后真的要复原的话,恐怕也要敲掉周围的瓷砖或石材才能做到吧,这种麻烦事到底是谁造成的呢,岂不都是物业一手导致的吗?
为此,我已经打电话给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反映了此事,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给予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刚刚房管部门来电话说了,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拆除卫生设备、设施以及非承重结构和墙体。若确需改装,应向住建部门申请报批,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并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经他们调查,我们小区确实存在私自改造的情况,有的把厨房改成衣帽间,甚至有人在客厅的墙上开出一道门。对于这种行为,他们将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