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阳台计面积吗?
设备平台,有计算建筑面积的规范可循; 建筑物的楼梯、电梯机房、水箱间等附属建筑物,层高大于2.2米的,应计算全高(按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小于2.2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这个条文来自《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4.0.18条。
对于设备阳台是否应该计入建筑面积,笔者遇到两个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当计算,其理由是在计算建筑面积的政策中找不到明确规定禁止计入的建筑形式;另一种则认为不应计算,其理由是《房产测量规范》明确说明除建筑物外其他的不计入,而设备平台属于建筑物的一部分。
笔者赞同后一种意见。首先,根据2013版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4.0.16条的规定,对于有顶盖且具有围护结构的室外楼梯,应当计算全部面积,所以类似设备平台的结构板,在具备围护结构、不对外开放的情况下,不计算建筑面积是合理的。其次,从《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来看,房屋建筑应按照“墙体”作为区分室内外的界限,故此,房屋内的设备平台应该计入房屋面积之中。